謊報23宗汽車按揭貸款申請呃31萬佣金 信貸公司女職員囚19個月 官指被告或是主謀
2024-05-31 16:36
46歲前信貸公司女職員於2015年至2020年期間作出23宗虛假的汽車按揭貸款申請,意圖詐騙約31萬元轉介佣金。她較早前承認欺詐、企圖欺詐及「洗黑錢」等4罪,裁判官彭亮廷今午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女被告在整個詐騙計劃中扮演重要角色、甚至是主謀,她亦利用了涉案汽車公司兩名年輕男東主的信任,終判監19個月。
女被告曾劍華(46歲),案發時任環聯(亞洲)信貸有限公司高級市場經理,早前承認欺詐、企圖欺詐及兩項「洗黑錢」罪;同案被告28歲黃俊杰及黃俊飛,則為時尚汽車公司的東主,兩人被控「洗黑錢」罪,經審訊後罪脫。
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間,女被告在22份表格中虛假地向環聯表示,時尚汽車轉介了相關的汽車按揭貸款申請,致使環聯批出轉介佣金共逾27萬元;相關犯罪得益其後存入時尚汽車兩個銀行戶口中。女被告後來再次作出一份類似的虛假申請,企圖詐騙約4.6萬元的佣金,惟遭僱主察覺及揭發事件。
彭官判刑時,指女被告違反誠信,雖然無證據顯示在犯罪得益流入時尚汽車的戶口後、她如何中飽私囊,但這不可淡化女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在同案兩名時尚汽車男東主的審訊中,彭官裁定兩男當時都只是大學生或剛剛步入社會的年青人,女被告在他們眼中是前輩,不能排除女被告一直利用時尚汽車去獲利,換言之,即不排除她利用兩人的無知。
彭官考慮到涉案金額、犯案歷時3年多,而且女被告在整個詐騙計劃中扮演重要、舉足輕重的角色,甚至可能是主謀,及她濫用了兩名男東主的信任,終判監19個月。
案件編號:WKCC320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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