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警打擊騙案 半月內拘301人騙款逾3億 23歲男涉80宗「假冒內地官員」落網

2024-07-03 16:11

警方新界南總區打擊騙案半月內拘301人。林思明攝
警方新界南總區打擊騙案半月內拘301人。林思明攝

今年1月至5月,全港總共錄得超過15,000宗騙案。而當中有約四分之一超過3,600宗發生於新界南總區,涉及的騙款高達港幣6.4億元,騙款數字比去年同期上升25%。而涉及最高騙款額為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騙款高達港幣7900萬元。為加強打擊詐騙罪行,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於6月17日至7月3日,聯同總區內其他警區,進行代號為「淺岸」大型打擊騙案及洗黑錢罪行的行動。行動中共拘捕301人,涉220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涉及騙款超過3億7千萬元。

警方展示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林思明攝
警方展示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林思明攝
警方展示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林思明攝
警方展示行動中檢獲的證物。林思明攝
行動中檢獲偽冒印章。
行動中檢獲偽冒印章。
警方展示假冒內地官員騙案示意圖。
警方展示假冒內地官員騙案示意圖。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方志堅(圖右二)、刑事總部警司姚永勤(右三)、防止罪案辦公室主任總督察陳詠君(左一)及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鄭紫妍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方志堅(圖右二)、刑事總部警司姚永勤(右三)、防止罪案辦公室主任總督察陳詠君(左一)及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鄭紫妍簡報案情。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方志堅講述案情時表示,是次行動中,警方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串謀詐騙」及俗稱「洗黑錢」等罪名,拘捕223男78女,年齡介乎18至79歲。他們報稱職業包括地盤工人、售貨員、侍應及無業等。行動一共偵破220宗案件,騙案類型涉及網上買賣騙案、假冒內地官員騙案、假冒客服騙案、投資求職騙案、網上情緣騙案等。今次行動所偵破案件,涉及總損失金額高達港幣3.7億元,警方成功凍結超過港幣300萬的騙款。行動中,警方同時檢獲一部手提電腦、一部打印機、兩個偽造印章、49份偽造文件,及15部手提電話等。

警方除拘捕詐騙團伙骨幹成員之外,同時亦拘捕不少人士將自己銀行戶口售賣予詐騙團伙,用作收取騙款之用。這些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貪圖一千幾百金錢利益,不惜將自己個人資料,或自己開納銀行戶口的使用權及操控權,悉數售賣予詐騙集團,協助犯罪分子收取騙款,以及清洗各種騙案的犯罪得益。警方會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清洗黑錢」罪名檢控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港幣五百萬及監禁14年。 

刑事總部警司姚永勤指,警方留意到近期有多宗「假冒內地官員」騙案,受害人不約而同地墮入相同的欺詐陷阱。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因此主動作出深入調查,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及情報收集後,上月28日,拘捕一名「假冒內地官員」詐騙集團的骨幹成員。案中受害人被騙去港幣33萬多元。在拘捕過程中,警方成功檢取一些偽造保密協議書,以及相關印章。初步調查顯示,23歲被捕男子涉及全港至少80宗「假冒內地官員」騙案,暫時涉及損失金額超過港幣1,700萬元。
 
案情顯示,今年六月,本案受害人先後接獲兩名假冒內地官員電話,指稱受害人涉及內地洗黑錢案件,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其間受害人需要每日定時以通訊軟件向假冒的「內地官員」報告行踪,以換取不需到內地協助調查的安排。受害人因為害怕到內地時會被拘捕,所以答應騙徒監視要求。其後,騙徒通知受害人到指定地點等候「特勤人員」。根據指示,受害人稍後時間接觸到一名身穿西裝男士。他向受害人出示一張偽造的「內地協警工作證」,並且以普通話介紹自己是內地檢察院「特勤人員」,指示受害人需要簽署「保密協議」,並且拍攝照片作實,聲稱作成為調查的記錄。 在簽署「保密協議」過程中,特勤人員甚至準備一些偽冒印章,並蓋印於「保密協議」之上。其實騙徒準備種種道具,目的只想令受害人信以為真。
 
數日後騙徒藉詞向受害人講如果不想被捕,可以用轉賬的形式繳交保證金作資產審查來證明自己清白,並承諾該些款項會在調查完畢時歸還。於是受害人就將合共港幣33萬5千元轉帳到騙徒戶口。受害人再三回想並懷疑受騙,於是報警。新界南總區刑事部對是宗案件作深入調查,並於「特勤人員」再次約見受害人時將他當場拘捕,被捕人為一名23歲本地男子,職業為電腦程式員。
 
調查發現,被捕人持有超過80張已簽署的所謂「保密協議」,而最早的一宗案件是發生於2023年12月。透過「保密協議」上有限資料,警方已成功聯絡40名受害人作進一步調查。根據調查所得,暫時所涉及騙款超過港幣1,700萬元。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曾經與所謂內地「特勤人員」的人簽署過類似保密協議,請盡快與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聯絡,電話3661 1170;3661 1170。今次值得留意,是本案中騙徒並非一開始便向受害人索取金錢,反而先通過受害人的自我披露及每日匯報的行蹤,掌握受害人的背景資料,看準時機,令受害人將金錢交給騙徒。警方再次重申,内地執法機關係絕不會直接聯絡香港市民要求協助調查。市民不要單憑來電者提供的機構名稱、電話號碼、傳真號碼或職員編號等去識別其身份。若果接獲有關的可疑來電,必須保持警惕,核實來電者的身份。切勿隨意向來電者透露個人資料。

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鄭紫妍高級督察續稱,今次行動亦偵破一宗涉及網上買賣案件。市民在網上購物時,騙徒會假扮賣家,在社交平台或買賣平台貼文或開設專頁出售貨品,市民會存入貨款去騙徒所操控的傀儡銀行戶口。警方從資金流向分析,貨款快則十分鐘,慢則一日內,就會被轉走去到其他戶口。到市民未能收到貨物而報案時,較早前存入傀儡銀行戶口的貨款已經無影無蹤。
 
警方今年2月接獲報案,受害人於網上買賣平台放售一支價值港幣6萬的名貴紅酒。其後騙徒聯絡受害人,假扮有意購買貨物,並且最終達成買賣協議。受害人其後從網上銀行亦確認收到買家入數,以為萬無一失,因此受害人與一名男子當面交收該支紅酒。其後銀行職員通知受害人,指早前存入他戶口的6萬元為空頭支票,受害人遇到俗稱「彈票黨」,於是報警求助。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接手案件後,展開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成功鎖定收貨男子身份,並且確認該男子於案發時,曾往銀行櫃員機存入空頭支票,假裝過數,再假冒買家同受害人進行交收。 另外,警方亦對「空頭支票」戶口持有人進行調查,發現戶口已經被銀行取消,不會有結餘支付款項。但詐騙團伙仍然利用該個失效戶口的支票於另外63宗同類型的網上售賣貨物騙案中使用,所涉及騙款總共港幣230萬。

警方在行動中,成功將有關人等一網成擒,以「串謀行騙」拘捕收貨男子及其犯罪團伙成員,包括發出「空頭支票」戶口持有人。警方相信今次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於本地以網購作幌子的詐騙集團。案件中值得留意是受害人之所以上當,往往因為他們只查閱銀行的「戶口結餘」,而沒有仔細看清「可用結餘」。 警方提醒市民,要注意貨款反映在「可用結餘」才算是成功收到款項,切勿單憑入數收據作實,遇有懷疑應立即中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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