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議員促民政署提升推動業主管理積極性
2024-07-03 19:41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及天價工程維修費等問題困擾本港多年,《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今日(3日)提上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質疑參與法團會議的民政事務處代表經常「默不作聲」,令市民覺得「請唔請你冇分別」;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亦指民政事務署推動業主管理大廈的工作「有提升空間」,建議加強工作積極性。
涉及工程的貪污手段層出不窮 受害的都是小業主
工聯會梁子穎指,如法團管理團隊沒有專業人士參與,缺乏對工程內容、造價、招標程序的了解,「就好似一塊肥豬肉任人劏」,因而會出現天價維修工程問題;而涉及工程的貪污手段層出不窮,形容「大有大搵、細有細搵」,而最終受損的都是小業主。
梁希望政府盡快進一步修例,真正做到「民政幫到你」,提高業主自行維護權益的積極性。他指出,現時參與法團會議的民政事務處代表「沉默、不作聲」,「有事就叫你搵律師」,希望民政處進一步提高主動性。
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表示,《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就建築物大額採購施加新規定,就法團財務報表等文件、程序等施加規定,並將未保存相關建築物文件定為刑事罪行;並對三個類型採購施加新投標規定,除了需符合申報規定,也需符合業主大會程序規定,獲得委員一致同意,因其提升大型採購維修工程招標的公正透明。
謝指,部分委員認為管委會委員屬自願參與性質,擔心刑責會影響業主擔任管理大廈職務的意欲,樂見當局提出修正案,相關刑責僅限於負有責任的管委會參與者,並降低免責辯護的門檻。
謝偉銓表示,自己從事房地產業務多年,明白最初《條例》的目的是讓業主有所依據、方便法團運作,然而多年運作發現不少缺點,爭議性問題又多,政府採取「先易後難」方法就爭議較小項目先行修例,他希望今次草案通過後,政府盡快就其他爭議性議題提出建議、修改相關條例。
謝又指,民政事務總署應加強的積極性,協助「三無大廈」成立立案法團成效未見顯著,推動小業主更積極、齊心管理大廈的工作亦有提升空間。他表示,政府通過強制驗樓計劃改善環境,但大型維修工程常有貪污事件爆發,更出現集團式合謀,除了警方加強執法,市民也需要加強監督。他希望政府敦促物業設立「維修基金」,從每月管理費中撥出,而非待需要維修時才要求小業主「攞出一大筆錢」,否則容易引起爭議、並拖慢維修時間。
記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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