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西湖大廈九成五單位僭建晾衣露台 屋宇署下令全部清拆 業主提司法覆核敗訴

2024-08-12 16:40

賽西湖大廈九成半單位僭建晾衣露台,615名業主申司法覆核求推翻清拆令敗訴。資料圖片
賽西湖大廈九成半單位僭建晾衣露台,615名業主申司法覆核求推翻清拆令敗訴。資料圖片

北角半山老牌豪宅屋苑賽西湖大廈的925個單位,有876個單位的廚房外牆均僭建晾衣露台,屋宇署2019年下令清拆,惟其中489個涉案單位的615名業主不服,前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頒判詞指,業主認為只要僭建物結構安全,屋宇署便不應下令清拆,惟清拆令是執法政策而非放寛政策,無論僭建物結構安全或業主期望毋須清拆僭建物,也不會因此讓僭建物變成合法建築,判業主們敗訴,維持屋宇署清拆令的有效性。

業主曾透過建築師認證僭建物結構安全獲撤清拆令

申請人為北角寶馬山賽西湖大廈的615名業主,建議答辯人為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建議利害方為建築事務監督。高浩文法官在判詞中提到,賽西湖大廈876個單位的廚房外牆外均有簷篷晾衣位置,他們均僭建地台改建為室內晾衣露台,屋宇署下令清拆違建的外牆僭建物,555個單位的上訴遭拒,其中489個單位的615名業主申請司法覆核,希望推翻屋宇署下令他們清拆僭建物的決定。

但賽西湖大廈早於1978年已有239個單位僭建晾衣露台,當年屋宇署下令清拆224個單位僭建物,但業主找來建築師事務所認證僭建物結構安全,屋宇署便撤回清拆令。地政署曾在1980年建議各涉案業主可補交1.4萬至4.2萬元地價,申請把僭建晾衣露台納入總建築面積,否則便應拆卸僭建物,但最終沒有業主補交地價,地契也沒有任何更改。

業主指屋宇署對僭建晾衣露台一直「隻眼開隻眼閉」

賽西湖大廈的僭建晾衣露台在1991年增至435個,業主認為僭建物結構安全,屋宇署應酌情處理,豁免清拆令,屋宇署認為情況特別,為了保障業主認為毋須清拆的合法期望,去信表明有關僭建物屬違法,但繼續縱容非法僭建物,沒有依法發出清拆令,提醒未來或有可應會對此執法。

直至2018年,賽西湖大廈已有876個單位僭建晾衣露台,即全屋苑的95%單位均有僭建晾衣露台,其中183個僭建晾衣露台由1986年保留至今,業主則認為屋宇署對僭建晾衣露台「隻眼開隻眼閉」了40年,只要僭建物結構安全,屋宇署理應繼續允許業主保留僭建晾衣露台。

官指業主未能證明拆除僭建物會出現危險

法官認為業主沒有在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席前提供有關僭建晾衣露台結構安全性的證供,唯一的證據只是236個僭建晾衣露台過去40年仍結構安全,其他僭建物則未完成結構安全測試。屋宇署雖有權下令樓宇定期檢查,但只能在意外發生或僭建物崩塌時才可得知僭建物的結構是否安全,屋宇署多年來也沒有表示會接納涉案僭建物的存在,只表明不排除日後會執法。

法官又指,業主未能說服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若拆除僭建物後會令晾衣空間變得危險,故認為上訴審裁小組發出清拆令的決定無誤。而且本案並非愈多業主期望涉案僭建物毋須被清拆,便會令僭建物變成合法建築,否則人人違法興建僭建物後期望僭建物會被當局豁免清拆,情況便會演變成無法無天。法官最終判615名業主敗訴,下令615名業主需支付署方訟費。

案件編號:HCAL 587/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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