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獨家|經濟波動租霸湧現 恐嚇接業主子女放學 有人僅付兩元「交租」

2024-08-26 08:24

星島獨家|經濟差租霸湧現 恐嚇接業主子女放學 有人僅付兩元「交租」
星島獨家|經濟差租霸湧現 恐嚇接業主子女放學 有人僅付兩元「交租」

經濟低迷下,惡意欠租個案似有上升趨勢,經常協助業主追討租金及收回物業的香港業主會接獲求助諮詢個案亦有增加,當中有「租霸」僅付兩元租金,猶如打發乞丐,行徑極具挑釁和侮辱;有租客更向追討租金的業主作出威嚇,包括自稱「收數佬」及可安排手下「接業主子女放學」;有業主雖通過法律程序趕走欠租租戶,但進入單位發現四面牆壁均被鑿破,孔洞可穿過足球,收租不成反要自掏腰包重新裝修。

記者 黃少君 李建人

「8月代業主收樓的經手個案超過10宗,收到的求助諮詢個案30多宗,欠租現象十分普遍。」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他於8月份接獲的住宅欠租個案比去年同期至少上升10%,估計主要原因是經濟不景,部分市民收入減少甚至失業而淪為「租霸」,加上欠租不違法和法例對租客有充份保障,令惡意欠租人士有恃無恐,其身邊朋友見狀亦仿傚,形成破窗效應,導致「租霸」問題呈惡化趨勢。

佘慶雲呼籲遇上「租霸」的業主盡快展開法律程序追討和收樓,否則損失更大。 黃少君攝
佘慶雲呼籲遇上「租霸」的業主盡快展開法律程序追討和收樓,否則損失更大。 黃少君攝
有業主在社交平台上載相片,指住宅遭「租霸」搬離前破壞,猶如垃圾場。
有業主在社交平台上載相片,指住宅遭「租霸」搬離前破壞,猶如垃圾場。
有租客採取拖字步訣,僅繳付少許租金。
有租客採取拖字步訣,僅繳付少許租金。
「租霸」轉帳2元給業主交租,被指「好似打發乞兒」。 
「租霸」轉帳2元給業主交租,被指「好似打發乞兒」。 
經濟低迷下,惡意欠租個案似有上升趨勢。資料圖片
經濟低迷下,惡意欠租個案似有上升趨勢。資料圖片
經濟低迷下,惡意欠租個案似有上升趨勢。資料圖片
經濟低迷下,惡意欠租個案似有上升趨勢。資料圖片

眾多欠租個案當中,有恬不知恥的「租霸」竟向業主作出挑釁。佘慶雲透露,一位業主於今年4月出租位於荃灣的物業,租期2年,月租14000多元,租客交了一個月租金後便刻意拖欠,「更離譜是租客在6月27日向業主轉帳2元交租,好似打發乞兒一樣!」他續稱,上月底接獲該名業主委託追討及收回物業,他收集相關資料後,8月1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預計可於3個月內收樓。

佘又透露另一宗拖欠租金個案,指有租客於今年7月初以月租13000元承租旺角一單位,聲稱用作經營網購業務,因屬短期租約,業主沒有收取2個月按金,詎料租客翌月開始惡意欠租,遭業主苦追多時才分4期繳付共3500元,業主無奈下委託他協助收樓。

日打逾50電話藉詞騷擾 

除了欠租,佘說一些租霸更以各種藉口致電騷擾業主,例如謊稱單位有漏水或其他問題,「一日接到30次租客電話騷擾的個案,每個月都有兩、三宗,更有業主一日收到50幾個騷擾電話,差點精神崩潰。」他補充,有「租霸」甚至涉嫌恐嚇追討租金的業主,例如早前有一名租客自稱從事「收數」工作,「依家環境不好,手下好得閒,我知你仔女喺邊度讀書,有時間去接你仔女放學」;也有惡「租霸」不時在業主上班地點或寓所樓下出現,進行隱性威嚇。

即使業主通過法律程序成功收樓,但一些「租霸」臨走前會採取報復行為,諸如將單位破壞。佘透露,南丫島一業主將拖欠數月租金的村屋租戶趕走後,發現屋內四面牆身均被人鑿破,「個窿大到可以穿過足球」,也有租霸離開前開啟水龍頭,導致屋內水浸,甚至波及下層住戶。

有業主近日亦在社交平台訴苦,稱拖欠近3萬元租金的「租霸」搬離後,單位猶如垃圾場,屋內遍佈發臭的衣服、鞋子、零食和垃圾,於是將有關租客的資料公開,呼籲其他業主放租時慎防。

嚴審背景自保 可索糧單信貸報告

佘慶雲呼籲遇上「租霸」的業主盡快展開法律程序追討和收樓,否則損失更大,「有一位業主初時不知如何處理,被租霸拖了2年多,租金損失高達28萬元,早前向他求助後,終於在今年初收回單位。」

佘慶雲表示,業主放租簽約前一定要留意租客的言行舉止,了解其工作、背景、收入、家庭成員、對租住單位的期望、有否養寵物等,也可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證、糧單、信貸報告以至過往交租紀錄,以確認對方為人及有足夠收入繳交租金。

擬定租約時,須列明租金和起租日等資料,亦要詳細註明單位及傢俬現時的狀態、日後維修費用由誰承擔等,如允許,可列明業主有權定期上門視察單位。

此外,業主需收取「兩按一上」的首次按金,即兩個月租金及相等於1個月租金的上期,即使租霸失蹤及拖欠租金仍可有3個月租金,可減少損失。

遇拖租盡早申收樓令

佘續指,如租客欠租逾15日,業主可入稟土地審裁處追討及申請收樓,但事前須提交已打釐印的租約,並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如沒有可補打釐印,但可能會被罰款10倍釐印費,而補交上述通知書則需支付附加費310元。此外,審裁處也會要求業主提供身份證和業權的證明文件,以及已填寫的《申請通知書》表格22和《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並支付相關費用。

業主亦需要在提交申請通知書的7日內向租戶提供相關副本,審裁處亦可代為送達,同時要將《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的副本貼於單位門口長達3天,之後業主就可向審裁處提交《送達確認書》表格30,租客則可於7日內選擇作出答辨,如沒有提出反對,業主就可以申請無須審訊下進行判決。

當審裁處批出判決書後,業主就可以申請《批準發出收樓令狀申請書》,即「收樓令」,取得後便可要求執達吏執行,對方通常會在1至2星期內通知租客搬走,如7日後租客仍未遷出,就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當中會列明最後收樓日期。執達吏上門收樓當日,單位内所有物品都會由執達吏逐一清點,但不會理會物品是屬於租客還是業主。

佘提醒,業主收樓後若發現單位內仍有租客的物品,絕對不能擅自處理,應另行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棄置令」,通常10日內獲批準,此刻才可棄置物品,否則租客可入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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