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蘇淼淼被劫逾千萬 主婦處理其中3萬元贓物罪成判囚2年

2024-08-29 13:15

法官認為相對整宗劫案共值1150萬元財物,被告李洋處理其中3.17萬元贓物可算微不足道,故判囚2年。資料圖片
法官認為相對整宗劫案共值1150萬元財物,被告李洋處理其中3.17萬元贓物可算微不足道,故判囚2年。資料圖片

深水埗「一號.西九龍」4年前發生千萬劫案,原名蘇美欣的女網紅蘇淼淼被劫去逾1,150萬元的名牌手表、名牌手袋及首飾等,警方其後在劫匪家中起回其中3個名牌手袋等贓物,劫匪妻子否認處理贓物罪受審,辯稱她對劫案毫不知情,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她處理贓物罪成。暫委法官李俊文今判刑時指,案件沒有證據證明她參與處理贓物的程度,只是有其中共值3.17萬的3個手袋放在其床邊,可見其處理贓物行為在整個劫案中僅是微不足道,遂判囚2年。

35歲家庭主婦李洋被控於2020年12月17日,在九龍慈雲山慈康邨康秀樓某單位,明知而協助保留、搬遷、處置、變現贓物,即3個手袋、1個電腦袋及1件毛皮大衣,而所有物件均屬於蘇美欣的財產。據悉,涉案3名男劫匪早前已認罪,將於下周五(9月6日)判刑。

無證據被告參與或知悉劫案

李官判刑時指,3名男子陳少達、梁旭賢及楊俊銘於2020年11月24日到深水埗「一號.西九龍」某單位搶劫蘇美欣,劫去逾1,150萬元的名牌手表、名牌手袋及首飾等,沒有證據顯示身為陳少達妻子的被告李洋在場參與劫案或事先知悉會有劫案發生,警方在劫案後在兩夫婦睡房床邊找到屬於本案贓物的3個名牌手袋及1個電腦袋。

辯方求情時指李洋懷孕時戒毒,誕下了生父並非陳少達的女兒,生活上已發生重大變化,希望刑期不超過兩年。李官指李洋不知劫案發生,沒有證據顯示3.17萬元贓物為何會放在其床邊,故不肯定她處理贓物的程度多少。李官認為李洋所處理的贓物僅值3.17萬元,對比整場劫案的1,150萬元贓物,其處理的贓物可說是微不足道,而且她只把贓物放在睡房內,遂判囚兩年。

案件編號:HCCC45/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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