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男居民認擋路女保安 粗言恐嚇「斬X佢」 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
2024-10-16 15:43
無業男於今年5月在大坑西邨內拒絕讓女保安通過屋邨走廊,2人發生爭執,期間無業男聲稱要用菜刀斬女保安。涉案男居民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溫紹明裁判官批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控罪撤銷。
辱罵事主並恐嚇「斬X佢」
承認案情指,大坑西邨正在進行重建,邨內居民正分階段搬出。41歲女子受聘於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為保安,負責處理與該邨重建項目相關的事務。
在今年5月27日下午2時許,事主在大坑西邨民利樓一樓的走廊進行例行檢查,以查看一些住宅單位的封條是否完整,遇到為邨內居民的被告,被告拒絕讓事主通過走廊,2人隨後發生爭執。被告更用粗言辱罵事主,並稱「我依家入去攞把刀出嚟斬X佢嫁喇」,事主感到害怕並報警。
聲稱恐慌症發作對自己行為不知情
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否認與X有任何身體接觸,並指自己案發時正經歷恐慌症發作,對向事主發出任何威脅性言論毫不知情。被告指自己當時情緒激動,並不清楚自己所說的話。
被告承認案情後,溫紹明裁判官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方式處理案件。
49歲被告馮德信,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恐嚇。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5月27日,在石峽尾大坑西邨民利樓1樓走廊威脅X小姐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案件編號:WKCC2334/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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