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認超市拾遺不報 稱一時貪念盜銀包 判9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4-10-31 13:00

音樂老師施正雯承認一時貪心下偷走別人遺下的銀包,被判90小時社服令。資料圖片
音樂老師施正雯承認一時貪心下偷走別人遺下的銀包,被判90小時社服令。資料圖片

49歲女音樂老師今年6月在九龍城超級市場內偷取銀包及當中1,300元,稱一時貪念犯案。涉案女子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90小時社會服務令。余俊翔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永久剝奪了事主的財產,望被告以後不要重犯。

官:永久剝奪事主財產

余俊翔裁判官判刑指,考慮了盜竊物品的價值及性質,事主在收銀處漏下錢包,遭被告取去,永久剝奪了事主的財產。余官稱現時科技發達,若被告還回商店或警署,經翻查閉路電視後,事主可獲尋回其銀包,不必蒙受現時的損失。余官念被告有悔意,亦是初犯,接納報告指被告一直循規蹈矩,認為判90小時社會服務令有助被告更新。

辯方引述感化官報告內容,指被告中五學歷,會考不合格,惟對音樂有熱誠,鋼琴考獲8級,亦已就盜竊物品進行了賠償,望法庭輕判。

稱一時貪心偷銀包及內裏1300元

案情指,事主於6月18日下午,將銀包遺漏在惠康的自助付款後離開,被告發現後遂取去該銀包。其後,事主發現返回案發地尋銀包,惟已不知所蹤,遂報警求助。警方協助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於事主離開後將銀包取走,遂於6月時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承認犯案,「我一時貪心先偷個銀包同攞咗入面千三蚊,個銀包我丟咗啦 我都唔記得丟咗去邊,我願意賠償」。

49歲被告施正雯,報稱教師,被控一項盜竊,控罪指她於2024年6月18日,於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東南工廠大廈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內,偷竊一個銀包,內有失主的身分證、回鄉證、樂悠咭、信用卡、兩張提款卡及1300元。

案件編號:KCCC2084/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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