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口岸爆炸品案 高院抽出7女2男陪審員 有候選人因患病、婚喪等理由獲豁免

2024-11-21 14:08

高院為口岸爆炸品案抽選出7女2男共9人陪審團。
高院為口岸爆炸品案抽選出7女2男共9人陪審團。

2020年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均否認控罪,高等法院原訟庭今抽出7女2男擔任陪審員;挑選陪審員期間,分別有人報稱患焦慮症、須出席家人喪禮及已安排旅行結婚等,獲法官陳仲衡豁免出任陪審團。陳官押後至下午向陪審團解釋工作。

8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爆炸等罪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發射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

最後一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指他於或約於2020年3月7日,在九龍灣利基大廈A座某單位,企圖製造爆炸品、即炸彈。

其中被告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他於或約於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向偵緝警員11632訛稱住址為西營盤某單位。

有陪審員人選以患病、舉喪、結婚及旅遊等原因申請豁免

法庭今早先後抽選出55名候選陪審員,過程中多人提出不同理由申請免除擔任陪審員,其中有兩名女陪審員分別任職中醫及教師,因工作原因而希望獲豁免,惟陳官指相關工作並非豁免理由;另有一名男陪審員稱自己正在求職及已安排面試,同樣不獲陳官接納。

一名候選女陪審員則指自己祖母早前離世,將於下月舉辦喪禮,陳官遂免除她擔任陪審團。另有男陪審員指自己與未婚妻已安排旅行結婚,雖然他未能即時提供證明文件,但承諾會在兩天內向法庭補交文件;亦有男陪審員稱自己患有焦慮症及須服藥,在庭上亦一度緊張而無法聽清楚,並承諾補交醫生報告。陳官亦豁免兩人出任陪審員。

此外,有9人報稱已安排外遊並申請豁免,當中有7人能夠出示文件證明早前已預訂機票等,故獲陳官免除,餘下兩人則遭辯方反對;有兩名陪審員則稱自己須預備考試,分別獲豁免及遭辯方反對。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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