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Leica 60年脫離關係 興華拓展被追付逾千萬「分手費」 2018-02-05 14:45 Leica去年1月與其大中華地區代理商興華拓展結束60年的代理相機關係。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德國相機名牌Leica去年1月,與其大中華地區代理商興華拓展結束60年的代理相機關係。Leica指代理商未有按去年6月訂立的和解合約要求支付款項,遂入稟高院並要求代理商支付105萬歐羅(折合港幣1022萬元)及欠款利息。 原告Leica Camera AG(徠卡照相機公司),被告為Schmidt Marketing (HK) Ltd(興華拓展有限公司)。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聶德權明訪惠州東莞 交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意見 下一篇 會計師公會料政府盈餘1760億 促針對性「派糖」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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