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Leica 60年脱离关系 兴华拓展被追付逾千万「分手费」 2018-02-05 14:45 Leica去年1月与其大中华地区代理商兴华拓展结束60年的代理相机关系。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德国相机名牌Leica去年1月,与其大中华地区代理商兴华拓展结束60年的代理相机关系。Leica指代理商未有按去年6月订立的和解合约要求支付款项,遂入禀高院并要求代理商支付105万欧罗(折合港币1022万元)及欠款利息。 原告Leica Camera AG(徕卡照相机公司),被告为Schmidt Marketing (HK) Ltd(兴华拓展有限公司)。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聂德权明访惠州东莞 交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意见 下一篇 会计师公会料政府盈馀1760亿 促针对性「派糖」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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