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電視節目宣傳規管 通訊局:晚會用手撕開食品屬突兀

2018-07-04 15:30

無綫電視2015年安排藝員進食炸雞及薄餅。資料圖片
無綫電視2015年安排藝員進食炸雞及薄餅。資料圖片

通訊局3月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後,今日公布決定放寬電視節目中對間接宣傳的規管及取消禁止播放殯儀館與相關服務廣告的規定。經修訂的守則將於7月6日刊憲,並於7月27日生效,讓持牌機構有足夠時間作準備。根據初步評估,過去8年投訴間接宣傳成立的個案中,約有3分之2的個案可能符合新規管制度下的規定。

通訊局表示,放寬規管有助廣播持牌機構增加廣告來源,可為業界提供有利營商的環境,令業界可持續發展。有關植入式廣告須顧及節目的內容及類別,以自然及不會令人覺得突兀的手法表達,並不得直接推銷或建議使用產業與服務。

至於何謂不自然及突兀的表達手法?通訊局定義指出,如表達方式以生硬方式加插植入式廣告、以造作或令年難以信服的劇情加插廣告、以喧賓奪主的方式加插廣告,及過分強調有關產品或服務。局方又舉例指,在一個衣香鬢影的表演晚會上,主持在表演過場間,突向出席嘉賓派發通常不會在該類場合進食的食品(如需用手撕開進食的食品),過程中讓觀眾清楚看見有關食品的品牌及商標,而主持不斷對食品質素表示讚賞,即為不自然及突兀的。

通訊局規定持牌機構在節目開始前,以「以下節目含有間接宣傳(The following programme contains indirect advertising)」的字句作出聲明,清楚告知觀眾址節目中含有植入式廣告,並對外購節目中的間接宣傳施加相同規定。

通訊局放寬電視節目宣傳規管。
通訊局放寬電視節目宣傳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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