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屋多個僭建 業主堅持不清拆重判罰逾14萬

2019-01-15 11:17

一名屯門獨立屋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命令,上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14萬4600元。

有關命令涉及的多個僭建物位於新界屯門大欖瑜翠街一座三層高的獨立屋,當中包括違例進行地盤平整工程,擴建了約122平方米的花園面積,與批准花園面積相約;及
在樓宇各層共興建5個僭建物,涉及的樓面面積共約55平方米,約為批准總樓面面積的四分一。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命令,故遭屋宇署共先後提出3次檢控,並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被判罰款共約12萬元。然而該名業主仍堅持不履行命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該名業主去年12月21日被定罪,並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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