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屋多个僭建 业主坚持不清拆重判罚逾14万

2019-01-15 11:17

一名屯门独立屋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香港法例第123章)发出的清拆命令,上月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14万4600元。

有关命令涉及的多个僭建物位于新界屯门大榄瑜翠街一座三层高的独立屋,当中包括违例进行地盘平整工程,扩建了约122平方米的花园面积,与批准花园面积相约;及
在楼宇各层共兴建5个僭建物,涉及的楼面面积共约55平方米,约为批准总楼面面积的四分一。

由于有关业主没有履行命令,故遭屋宇署共先后提出3次检控,并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被判罚款共约12万元。然而该名业主仍坚持不履行命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检控。该名业主去年12月21日被定罪,并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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