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有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罰款2000元
2019-01-29 21:41
一名香港男子因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入境處早前就兩宗未有依法為子女按時辦理出生登記的個案展開調查,發現一名男子未有為其在2015年12月及2017年11月在本港出生的子女辦理出生登記。該名男子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兩項父母未有為其嬰兒在出生後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的控罪,每項控罪被判罰款港幣1000元。
入境處發言人提醒,父母須按法例在嬰兒的出生後42天內為其新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以免因逾期辦理而損害子女可得的醫療、教育和福利等相關權益。此外,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港幣2000元或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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