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食安中心監管不力調查延誤3年半 帳委會:不可接受
2019-02-20 12:55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報告中有關食物安全中心的食安管理及食物進口管制提交報告書,揭示食安中心在食物安全風險評估、處理食物事故及投訴等方面,工作表現不足,監管食安不力,認為不可接受。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石禮謙提多項建議,包括促食安中心檢討編制和人手,以及密切監察調查進度和承辦商的表現等。
食安中心在2004年3月進行全港性食物消費量調查,當時調查延誤了42個月才完成,而且回應率不足,帳委會認為不可接受。石禮謙指,食安中心在2017年5月再次進行調查,但未有汲取2004年3月時經驗,對此感到遺憾。他說,食安中心沒有有效監察工作人員,促請他們經常檢討工作流程和處理投訴的方式,他建議利用資訊科技記錄資料和印發管理報告,增監察作用。
另外,帳委會又促請食安中心,有需要時為工作人員制定更新指引,並建議中心檢討編制、人手及現有化驗所食物測試能力是否足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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