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員涉騙3人交出提款卡密碼呃逾11萬 押下月判刑
2019-02-27 13:56
34歲前有線電視及寬頻推銷員涉嫌於15至17年間,多次假借提供上門服務,分別哄騙2男1女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其中一名事主智力偏低,被騙去5萬多元,被告曾聲稱,不論以甚麼理由哄騙該事主,他都會交出金錢。案件全數涉及逾11萬元款項,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承認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共13項控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妻子生育後,家庭的經濟需求增加,被告感到壓力大才犯案。又指還柙期間,被告真誠感到後悔,更患上抑鬱。法官問被告有否考慮向事主賠錢,他指已把涉款花光於賭馬及賭波活動。案件押後至3月1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陳常柏,34歲,於15年9月至16年11月任職香港電訊推銷員,其後於16年11月至17年10月任職有線電視推銷員。被告涉於16年10月至17年10月間,前往男事主區學全位於藍田的家中推銷,交談其間發現他智力低於常人,分別數次聲稱替他安裝電視頻道、wifi及智能電視機,騙取1300元、1500元及20,000元。其後,被告多次主動聯絡事主,要求事主給他錢,先以轉帳方式取得款項,後來更索取提款卡密碼及提款卡,取得分別2000元、12,000元及18,400元。被告又涉於17年8月至9月期間,向兩名有線客戶龐桂霞及江永添,要求交出提款卡及密碼作公事之用,成功取得分別40,000元及19,000元。
法庭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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