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员涉骗3人交出提款卡密码呃逾11万 押下月判刑

2019-02-27 13:56

34岁前有线电视及宽频推销员涉嫌于15至17年间,多次假借提供上门服务,分别哄骗2男1女交出提款卡及密码。其中一名事主智力偏低,被骗去5万多元,被告曾声称,不论以甚么理由哄骗该事主,他都会交出金钱。案件全数涉及逾11万元款项,被告今在区域法院承认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盗窃共13项控罪。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妻子生育后,家庭的经济需求增加,被告感到压力大才犯案。又指还柙期间,被告真诚感到后悔,更患上抑郁。法官问被告有否考虑向事主赔钱,他指已把涉款花光于赌马及赌波活动。案件押后至3月1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报告。

被告陈常柏,34岁,于15年9月至16年11月任职香港电讯推销员,其后于16年11月至17年10月任职有线电视推销员。被告涉于16年10月至17年10月间,前往男事主区学全位于蓝田的家中推销,交谈其间发现他智力低于常人,分别数次声称替他安装电视频道、wifi及智能电视机,骗取1300元、1500元及20,000元。其后,被告多次主动联络事主,要求事主给他钱,先以转帐方式取得款项,后来更索取提款卡密码及提款卡,取得分别2000元、12,000元及18,400元。被告又涉于17年8月至9月期间,向两名有线客户庞桂霞及江永添,要求交出提款卡及密码作公事之用,成功取得分别40,000元及19,000元。

法庭记者:林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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