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歡迎法庭裁決朗豪坊通天梯事故
2019-02-28 15:53
機電署就旺角朗豪坊前年3月發生造成18人受傷的的通天電梯事故,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被法庭裁定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被判罰款40,000元及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表示歡迎。
機電署表示,在事故發生後,已對有關註冊工程師進行紀律處分,吊銷其註冊資格,為期6個月。由於該工程師在其原有註冊期屆滿前仍未申請續期,現時其註冊資格已經失效。
機電署提醒所有自動梯註冊人員,自動梯是市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運輸工具,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具不可轉授的重要責任,保障乘客安全。機電署會繼續嚴格執行法例,以確保公眾能享有安全及可靠的自動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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