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旗下公司疑欠租兼開9張空頭支票 業主入稟追2189萬
2019-03-04 13:43
新昌集團旗下多間公司因資不抵債,遭多間工程或建築公司入稟法院追討欠債或申請清盤,最近再因拖欠辦公室租金惹上官非。觀塘偉業街107號至109號新昌中心的業主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新昌附屬公司及集團非執行主席林卓延追討約2189.8萬港元欠租。
新昌集團去年4月以7.6億港元出售新昌中心物業,並售後租回物業2年,以獲取約1.82億元收益。根據入稟狀,原告鑽海投資有限公司於2017年8月,以觀塘偉業街107號至109號業主身份,向首被告、新昌附屬公司Cogent Spring Limited出租物業至2019年8月,月租約221.7萬元。首被告同意支付相當於首3個月租金的665萬元作為按金。
首被告自去年3月起再無交樓租、地租和差餉等,同年9月要求與原告簽訂退租契約,將應繳租金「封頂」於1835萬元,獲原告首肯,條件是首被告支付去年12月底以前的累計租金。次被告林卓延為該份契約的擔保人。
原告雖於去年9月從首被告收到10筆款項,但其中9張支票逐一「彈票」。另外,首被告雖於去年12底將新昌中心交吉,但無將室內回復至原來的空置狀態。原告獲悉他們需花費150萬元修復辦公室,並將之轉告首、次被告,惟兩者均無回應是否反對該筆費用。兩被告拖欠共約2854.8萬元,扣除上述665萬元按金,仍欠2189.8萬元。
原告又於同日分案入稟控告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指對方發出的9張支票「彈票」,要求新昌營造廠支付約2103.3萬港元欠款。
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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