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狀私訊求情致換人 原法官感失落沮喪:可能不自覺被影響
2019-03-08 18:43
原在高院審理的一宗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遭女教友追討物業案,早前被迫腰斷。原定負責該案的高院法官聲稱凌晨收到一名女大狀的私人電郵,女大狀信中憐憫牧師處境、又欲法庭保護教會聲譽和尋求法官協助女大狀調解雙方。女教友即日申請「換官」重審獲批。暫委法官林定國今在判辭中詳細交代重審因由時坦言,事件發展完全是預料和控制之外,又表示對此決定感到失落和沮喪;但事到如今,倘若「原班人馬」繼續審訊,相信不少市民會對本港司法制度失信心,法官重申有責任消除一切對司法機關的質疑,就維護香港司法制度公正形象絲毫也不能讓步。
法官亦下令,「換官」雖由原告人申請,但本申請的訟費將會於本案再審裁決後才一併結算。
林官在判辭中表示,雖對自己作出公平裁決的能力有一定信心,但「我只是一般人,我可能會犯錯,甚至高估了自己(I am just human,I could be wrong and I may well have overrated myself)」。林坦言,自己就本案裁判可能被電郵影響而不自覺。
林官直言自己身分已不合資格公正地審理本案,因為自己與女大狀在同一律師樓執業,而女大狀自幼結織案中牧師。電郵又非本案呈堂證供,但信中論及原告被告雙方的身分背景和積德功錄,一般人有足夠理由懷疑法官受電郵影響而錯判2人口供的可信性。電郵又要求法官提出指引協助女大狀調解雙方,保教會聲譽,法官有不可排除的嫌疑因此而頒下維護教會名聲的裁決。
據了解,發電郵者為女大狀曾昭珍。判辭指出,女大狀透過電郵表示,自幼在牧師的陪伴下成長,對自己未能及時協助退休牧師和女教友感到納悶,盼求法官協助調解雙方爭拗,又欲保教會聲望等等。
案件三名被告依次為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曾的妻子劉俠英和小姨劉俠賢。原告人黎驍敏指3名被告在黎的物業「呃食呃住」,原告決定透過法庭申請收樓,曾繼才辯稱,涉事物業是原告人給他的贈禮。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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