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4千萬騙薪案】 陪審團裁定女主管一家三口罪成 明判刑
2019-03-25 16:42
卓悅化妝品人事及行政部前女主管一家三口涉嫌串謀詐騙公司逾4000萬元,被控欺詐、洗黑錢等5罪受審。8人陪審團今早退庭約3小時後達成裁決,裁定3人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天判刑。2父子擔保被撤銷,與女主管一同還柙候判。
一家三口被告依次為65歲女主管喬美齡、其42歲兒子夏定邦及71歲丈夫夏偉成。其中母子被指於2004年至2011年3月間,欺詐卓悅4049萬元。3人又被控洗黑錢3770萬元。
控方透露,喬美齡曾於1984年因43項盜竊罪及2項偽造帳目罪,被判囚1年半;兩父子則無案底。至於本案,警方早於2011年9月以欺詐罪拘捕本案3名被告及另外4名卓悅人事部職員,但其後釋放各人,直至2016年11月再以相同罪名拘捕3被告。
卓悅因本案損失4000萬元,至今未能取回分毫。控方表示,當警方於2011年調查一家三口各自的銀行戶口時,所有帳戶只剩下數十元至數千元不等,故無向法庭申請凍結相關戶口。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5:35
更新時間: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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