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打擊黑工 拘20男女
2019-04-12 14:57
入境處4月8日起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6名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行動中搜查了37個目標地點,包括公司、地盤、護老院、工廠、按摩店、住宅大廈、餐廳及貨倉,共拘捕16名非法勞工及四名涉案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為4男12女,年齡介乎30至54歲。當中一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34至48歲。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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