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破商用中共建党百年标识案
2021-04-10 00:00
根据《北京日报》网站报道,今年是中共成立一百周年,中宣部上月底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国家知识产权局随即将其作为特殊标志予以登记,明令禁止「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
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两家商户店内销售的笔记本、保温杯、圆珠笔、雨伞、电脑闪存盘等商品上印有「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活动标识」,随即采取执法行动。
北京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经营者:「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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