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涉偷运人蛇 四人「被游街」惹议

2021-12-30 00:00

■广西百色有犯人被游街示众。
■广西百色有犯人被游街示众。

(星岛日报报道)一段视频在社交平台广为流传。视频中,四人身穿防护服,胸前和后背都挂有大幅照片,被押解「游街示衆」。据悉,事件发生在广西百色靖西市,「被游街」的四人因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等行为被惩戒。不过,事件引起争议,有媒体和网民认为违背依法治国精神,侮辱疑犯人格。靖西市公安局回应,这就是现场惩戒警示活动,没有不合适。
「游街示众」视频显示,公安荷枪实弹,有大批民众现场围观。广西官媒报道,前天,靖西警方在安宁乡等地开展走私、偷渡等涉边违法犯罪人员「十个一律」现场惩戒警示活动。当日上午八时,一辆挂有「严惩涉边境犯罪行为维护边疆和谐稳定」「靖西市二○二一年涉边类案件现场惩戒活动」横幅标语,载着由八名民警押解的四名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嫌疑人的敞篷式惩戒宣传车从城区出发,驶向惩戒活动现场。

报道称,通过此次惩戒活动,有力震慑了涉边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衆反走私、反偷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意识。所谓「十个一律」惩戒,包括一律公开曝光,对违反疫情防控和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违法人员公告,并通过媒体宣传通报曝光。

事件引发广泛争议。有网民说,「惩戒警示非要游街示众么?……这领导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当过红衞兵么?警示教育有各种方式方法,马上二○二二年了,还玩这套!」也有网民说:「没有不妥的,违法就要付出代价」。
当局指惩戒警示没有不合适

北京《新京报》发表评论称,从视频中的举措来看,显然早已脱离「依法惩戒」的范畴,而从其传播效果来看,无疑是现实版的「游街示衆」。评论指出,即便是为了防疫,也不能让「游街示衆」这种严重违背依法治国精神的举措再次出现,相关针对性惩戒措施不能脱离法治的范畴。

据悉,早在一九八八年,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公安部就已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衆的通知》,明确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衆,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衆。

对于「游街示众」举措是否不妥,靖西市公安局及安宁乡政府回应,这就是现场惩戒警示活动,是按要求处罚,没有不合适。

本月初,网传一张标题为「组织运送偷渡人员入境,可耻!」的通告称,位处中越边境的广西凭祥有一对男女多次组织运送偷渡入境人员前往内地,更有偷渡人员到内地后被确诊。通告贴着两人的大头照,并痛斥「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同样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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