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慧明违保释条件还柙
2022-03-09 00:00(星岛日报报道)参与前年七月中「35+」初选的民主派四七人,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被控,当中仅十四人获准保释候讯,案件进行了五次提讯日,控方申请交付至高等法院审讯。其中去年七月底余慧明还柙四个多月后,获高院法官杜丽冰批准保释。余慧明涉嫌违反保释条件,于前日在沙田被捕,国安处指她于二月初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昨午被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罗德泉听毕双方陈词后,信纳余慧明违反了保释条件,撤销其担保须还柙候讯,余慧明放弃八天保释覆核权利。罗官另拒绝放宽保释程序报道限制。
放弃八天覆核权利
杜官去年在高院批准余慧明保释,保释条件包括十万元现金担保、五万元丈夫人事担保、不准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到警署报到、午夜零时至六时宵禁令。另外余慧明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构成违反国安法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构成违反国安法的行为;不论政府或非政府举行的任何选举,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级别议员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
案中获准保释的其馀十三名被告包括杨雪盈、林景楠、吕智恒、刘伟聪、黄碧云、郑达鸿、柯耀林、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陈志全及黄子悦。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八一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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