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立选不投票 产品主任罪成

2022-04-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五十七岁产品主任于去年十二月立法会选举期间,在其facebook帐户发布及转载贴文,内容包括「放弃不投票是不需要藉口」、「只有当有效票小于一半才彻底让世界知道这是不公义」,遭廉署控以三项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罪。被告昨于西九龙法院承认其中两罪,馀下控罪则获撤销。辩方求情指,被告因对新条例敏感度不足而犯案,无意亦无能力干预选举,强调贴文内容不涉煽动仇恨,又提到被告获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撰写求情信。裁判官郑念慈批准被告保释至下月四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情指,被告周荣达于去年十一月二日,在其名为「Victor Chou」的facebook专页发文,提到「当废票多于有效票,我们清楚告诉了世界,香港人反对这样的选举。可否改变,只有天知。你投支持候选人时是否知道他赢才投?放弃不投票是不需要藉口,投票是要勇气的。」他之后转发贴文至共涉逾十五万用户的facebook其他六个公开专页。
转发贴文至facebook专页

选举当日被告又在主页发文,写上「如果你认为不投票比投自由意志的一票对垃圾选举的抗议声更大⋯⋯你继续你平庸之恶,在家睡觉,上山旅游是你的自由。只有当有效票少于一半才彻底让世界知道这是不公义,市民不接受的选举。」他其后转载贴文至共涉逾十三万用户的facebook其他四个公开专页。
称不清楚有关条例已实施

翌日,被告再度发文指,「向二万七千四百九十五名真勇士致敬,他/她们敢于直接向垃圾政权说不。今次因被人恐吓,煽惑没有出来投票的,希望下次见证有你」,并附上该选举无效票的数字。他最终于今年一月被廉署拘捕。

辩方求情指,被告长期于内地工作,不清楚有关条例于去年五月底实施,误以为其发布的内容仍受言论自由保护,对事件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再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政见。被告多年来热心服务社区,曾担任少年警讯训练导师、沙田体育会董事、圣约翰救伤队沙田队副会长等,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或缓刑。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五六二——二○二二。
立法会换届选举已于去年十二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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