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为「肥叉」动粗候讯

2022-04-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男子疑不满在粉岭一屋苑街市买「肥叉」变「瘦叉」,遂持刀返回烧味店理论,其间涉与厨师发生肢体冲突,二人最后一同被捕,并分别被控伤人、管有攻击性武器等四罪。案件昨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两被告暂毋须答辩。

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六月二十七日再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及考虑控罪适切性。二人在控方不反对下,分别获准以四百元及五百元现金担保外出。

两名男被告依次为六十一岁无业汉刘艳波(见图)及五十九岁厨师陈锦雄。首被告被控各一项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于今年四月十四日,在粉岭华明路二十二号雍盛苑街市一至二号铺锺鼎烧味外,非法及恶意伤害陈锦雄,及管有一把刀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各准现金保释外出

次被告则被控有意图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即于同日同地意图使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刘艳波,以及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一个金属汤勺。

两被告的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对方及控方证人、每周往警署报到三次、须居住于报称地址、地址如有更改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警方。首被告另不得返回案发地点,即粉岭雍盛苑街市。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三五三——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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