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诈 苹果大楼违租契

2022-05-04 00:00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国安法等案还柙。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国安法等案还柙。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违反租契,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否认两项欺诈罪受审。控方昨指科技园公司会定期派员巡查,期间苹果日报印刷公司职员曾表示办公室楼层有大量新闻材料的敏感文件,故未有巡查大楼内力高办公室。科技园公司注意到力高涉嫌违规后,黄伟强与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等开会商讨,再应黎智英指示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和搬走力高办公室。专家估计案发二十二年间,力高节省了租金最多逾七百六十八万元,地皮前年估价约值五亿多元。 
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开案陈词称,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前身为敏鸿有限公司及壹传媒印刷有限公司)主席黎智英和科技园公司(前身为香港工业邨公司)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申请并签订了正式提案计画书及租契协议,当中列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八号土地须用于出版刊印报章杂志用途。然而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三年后开始在上址工作,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完全与出版印刷报章杂志用途无关。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科技园公司与苹果印刷签立正式租契时候,苹果印刷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上址是按指明用途使用,及隐瞒力高违反了上址指明用途。
黄伟强Mark Simon涉案

直至二○一九年期间,苹果印刷曾就二十七家相关公司占用上址提出牌照或续牌申请,但从未为力高申请或获发相关牌照,当中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九年申请中,黎智英曾签署法定声明;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间黄伟强则以苹果印刷行政总监身分负责处理。黄伟强亦曾为力高工作,曾经以力高、壹传媒有限公司及壹传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雇员的身分参与力高不同范畴的业务,并且曾与五十八家公司联络及接洽交易,文件包括报价单、采购表格、采购定单等均会由黄伟强审批及签署确认,转交Mark Simon等人。
向巡查员称有新闻材料

科技园公司曾派员巡查,期间由苹果印刷的职员引领,范围包括地下工场和存仓、一楼至五楼员工餐厅和游泳池、厂房等,职员曾表示因二楼至四楼的办公室范围(当中包括四三○号房力高办公室)有大量新闻材料的敏感文件,故未有巡查。

前年三月科技园公司注意到力高涉嫌违规使用上址派员巡查并查问黄伟强,黄伟强随即转寄电邮给Mark Simon及周达权(壹传媒营运总裁)等人,Mark Simon回覆表示,要非常小心处理这个问题,黄伟强与Mark Simon、周达权及内部法律顾问人员何凯英开会商讨后,应黎智英指示先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再搬走上址力高办公室。前年四月九日黄伟强在回覆科技园公司查询时作虚假陈述,称力高没有占用上址营运,苹果印刷确认其完全遵从租契的条款及条件。翌月十一日至十四日间力高方搬迁至观塘新办公室继续营运。同年八月十日警方拘捕黎黄二人时,在苹果大楼搜出了力高印章、相关单据文件、「四三○力高办公室」锁匙等。
地价估计约值逾5亿

由于力高毋须另行租用办公室,其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至前年五月十九日占用的办公室单位面积约六百四十六方尺,专家估计期间甲级写字楼所需租金最高逾七百六十八万元。而科技园公司则有权获得逾一亿元补缴地价,另外如科技园公司因苹果印刷违反租契而收回上址另租他人,可获得上址于前年地价估计约值五亿多元。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三四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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