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被砖击毙 两青年被控谋杀

2022-06-16 00:00

案中被告之一的陈彦廷。
案中被告之一的陈彦廷。

(星岛日报报道)二○一九年十一月上水发生示威冲突,七十岁食环署外判清洁工人遭砖头掷毙,六旬男子遇袭后左眼虹膜撕裂。两名曾为小学同学的青年同被控谋杀、有意图而伤人及暴动罪,案件昨在高院开审。控方指,根据十八岁被告与其兄长的语音讯息对话内容显示:「今日你哋咪劈咗个阿伯呢,后尾话佢生存渺茫,无得救」,「咩生存渺茫呀?」,「你今日咪斩咗个阿伯呢」。而十九岁被告在首次被捕警诫下称:「我唔知发生咩事,我喺现场,有示威,我无掟死人,无打死人,我俾人打。」
十九岁无业汉刘子龙(花名:「牛屎」)及十八岁学生陈彦廷,被控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在香港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谋杀罗长清。二人另被控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在香港上水龙运街北区大会堂外,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意图使男子X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以及参与暴动。
两人为小学同窗

控方外聘大律师周凯灵向陪审团简介案件及读出双方承认案情时指,两名被告为李志达纪念学校的小学同学,二人在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首次被捕,警方批准二人保释后,在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再次被捕。而本案的袭击事件发生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五十分,控方向陪审团展示涉案闭路电视片段截图,指当日有一名不知名人士向死者罗长清掷砖头,死者遂向后倒地,有人抬走死者到路旁。救护车在中午十二时许到场,发现死者躺在北区大会堂外左额肿起,送院后医生发现死者瞳孔放大、呕吐、昏迷、失去知觉,头部受伤引致硬脑膜下血肿,左肩瘀伤,死者翌日宣告不治。
死者遇袭曾被抬到路旁

控方另指,六旬男子X在案发当日早上六时许打算外出工作上班,一直尾随两名男子,X在上午十时许发觉路面有路障,没有交通工具让他乘搭。X回家后手持铁通走出马路,被告陈彦廷左手举起一把锯刀袭向X的大腿,然后有三人围住X。X被袭后左眼虹膜撕裂,眼内出血泛红 ,视野模糊,左眼皮瘀伤,右手臂被割伤,左手臂红肿,右膝擦损和双脚瘀伤。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三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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