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人|中大校董会改革之路(一)

2022-09-02 00:00

目前全港八所大学当中,只有中大校董会在组成上仍然停留在旧有模式,为人诟病的地方是既过时又未能体现企业管治的精神,最终会拖累学校声誉。我身为中大校董,一直希望用自己数十年营商累积到的企业管治哲学应用到大学校董会,为落实这个目标,我有意稍后在立法会提出私人草案,改革中大校董会的组成模式。

过往中大管理层并非没有改革校董会的念头,只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记得我担任中大校董期间已经历两届校董会讨论改革方案,我两届都有参与。及至一六年,政府终于在参考我们的改革建议报告后,正式向立法会提出改革建议方案的修订条例草案。按照当时的方案,校董会的组成由原来的校内与校外人士各占一半,改变为三分二是校外人士,馀下三分一是校内人士;至于两个学生代表名额,就以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一来分配。

当时政府为促成改革,曾游说民主派支持,希望令方案有足够票数通过,讵料出席会议的学生代表提出异议,理由是他们拒绝遵守保密协议,学校管理层亦担心校董会有三分二成员是校外人士会令学校失去自主权。基于上述情况,那次会议得不到任何结论,亦没有投票表决,最终由政府收回改革草案。中大校董会需要改革一事就此胶着,之后几年无论是校董会的改革报告抑或政府的修例草案都被束之高阁。
校长聘任须校董会通过作实

回看上述历史,改革中大校董会可谓得到过去两届校董会支持,校内持分子亦支持,可惜当年通过不到改革方案。相反,其馀七所大学早于○三年已通过相关的改革,中大可谓严重落后。即时说,中大已白白浪费很多时间。如果中大校董会早已改革,就不会发生早前续聘校长这件曝露企业管治危机的风波。

另方面,就算当年通过政府改革方案,我认为亦未能真正提升企业管治。以正、副校长的聘任举例,应仿效其他一些大学校董会的做法,就是有关聘任必须获得校董会四分三校外委员通过作实,以杜绝自己人升自己人的私相授受做法;惟有这样,始能提升校董会的企业管治。

还有,现时中大校董会辖下行政与计画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主导,其馀全数大概三十名委员亦是来自校内管理层。这个组织获校董会全权受理包括人事任命等重大校政事宜,却从来没有会议纪录呈交校董会。有委员甚至私下透露,每次开会主要是校长和副校长讲话,其他委员鲜有发言,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总是照单全收,有橡皮图章之嫌。换言之,除校长、副校长等少数管理层知道该委员会究竟作过甚么「贡献」外,其他校董无法知悉。那么校董会又怎样监察校政?更甚者,这个由校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又可通过包括正、副校长职位的人事聘任,极有私相授受之嫌。试问如此黑箱作业的组织,怎可能做好企业管治呢?由此可见,我提议校长及副校长聘任需要好像其他大学需要获校董会四分三校外委员同意才可作实是合情合理。

据我所知,现时其他大学都有这类由正、副校长主导的行政与计画委员会,值得我们参考。现在是时候让中大校董重新思考改革校董会这个议题,政府亦应重新检视已停顿了几年的相关的修例草案。我正积极准备稍后提交私人草案,促使中大校董会真正得到改革的机会。(待续)
张宇人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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