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助理袭特殊校生判社服令

2022-10-13 00:00

被告麦人丰(左)被判社服令140小时。
被告麦人丰(左)被判社服令140小时。

(星岛日报报道)近日院舍职员粗暴对待院友的事件愈揭愈多,东华三院辖下之特殊学校的一名男社工助理,声称要阻止患有自闭症、过度活跃症及轻度弱智的学生自残而扯其头发、勒脖和掌掴他。该助理早前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昨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一百四十小时。辩方求情指,案发当日职员对学生的比例少近三成,被告因此工作压力增加,他明白这并非犯案理由,但希望法庭判刑时考虑其中。裁判官温绍明称,相信定罪后被告很大机会不能再做社工,纵使是咎由自取但已吸取教训,故接纳建议以社服令代替判监。
官指涉违反诚信

温官表示,本案控罪不算严重,但性质较同类严重,涉及违反诚信,判处被告短期监禁亦不为过,亦考虑到对被告有利的因素,包括他过往品格良好,或因一时冲动犯案,而事主的伤势亦不算严重。温官续指,被告本身是专业人士,相信他日后不能再重操旧业,并同意他报告正面、有真诚悔意。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的前上司得知被告犯案后感到十分错愕,因为被告一直工作表现良好。其前上司指,正常职员对学生的人手为一比八,惟案发当日比例却是一比二十一,加上疫情令人手更为紧张。辩方明白这并非犯案理由,但冀法庭考虑其中。

案情指,受害人X为一名二十一岁的中六学生,案发后校长收到X的报告,指他脚趾尾骨折,有触痛和红肿,膝盖亦有瘀伤,惟X无法表达伤势由来。学校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X是因绊倒才有脚伤,但发现被告曾踢X凳底,又勒脖子扯头发,强逼X站起来;以及掌掴他,重复勒颈动作。校长从片段中认出被告和X,被告事后辞职并向警方自首,警诫下表示X有自残倾向,勒颈是为了防止他伤害自己和他人,不过对其他袭击细节无回应。

三十岁被告麦人丰报称社工助理,被控于去年十月三日,在南区香港仔惠福道四号东华三院徐展堂学校(宿舍)B座一活动室袭击X。 案件编号:ESCC 105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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