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提「三必须」发挥《宪法》保障作用

2022-12-05 00:00

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透过视像致辞。
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透过视像致辞。

(星岛日报报道)特区政府与中联办在昨日「国家宪法日」合办座谈会,中联办主任骆惠宁透过视像致辞时表示,要发挥《宪法》对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的引领保障作用,就要做到三个「必须」,包括必须自觉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的国家主体,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亦要彻底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让《宪法》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尊重国家主体及共产党

骆惠宁指出,第一「必须」是自觉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他说,「香港历经风雨挑战、进入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这些都是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取得的,充分彰显了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规定的宪制意义」。他强调,香港各界要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尊重及维护国家主体依照《宪法》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尊重及维护《宪法》规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第二是「必须」是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及发展利益作为最高原则,新征程中,要进一步落实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完整准确、不折不扣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第三「必须」是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与「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骆惠宁指,理解只有爱国精神牢固确立并发扬光大,「完全彻底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宪法意识才能在香港真正深入民心」。

李家超:《宪法》是治国总章程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国务院港澳办前副主任邓中华视像发言时表示,特区高度自治权来自中央授权,须受监管。

他说,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是「源与流」的关系,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其唯一来源是中央的授权。中央授权范围构成高度自治权的限度,特区并不存在所谓的剩馀权力。全面管治权是高度自治权的有力保障,两者共同行使,构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

行政长官李家超就指,《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一国两制」的实践无比重要。李家超表示:「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要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他强调确定特区宪制秩序,就能保持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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