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行动基地抗议 3人认集结罪
2023-02-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有网民于2019年10月号召市民前往警方位于屯门大兴的行动基地示威,在场不少示威者大声叫嚣、又以雷射笔照向警方。其中13名男女被控参与非法集结、使用蒙面物品罪等共11罪。案件昨在区域法院开审,3人承认非法集结罪,馀下10人不认罪受审。法官谢沈智慧批准3人以原有条件保释至3月24日求情及判刑。
13名被告依次为何明轩、李志斗、女子周沛桦、陈达富、何奕恒、李嘉熹、陈家朗、吴嘉俊、许诺、案发时14岁男学生、邓唯健、梁文健及陆俊恒。他们一同被控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良运街近震寰路大兴警察行动基地的公众地方参与非法集结。承认非法集结罪的被告为何明轩、陈家朗及14岁男学生,而李志斗则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
10人不认罪受审
被告何奕恒及陈家朗分别以身体不适及去错法院为由迟到,法官谢沈智慧斥二人已违反保释条件,并指「再有人迟到,我就撤销保释。」
拆铁栏架设路障
案情指,2019年10月30日有网上帖文发起号召叫人围攻位于香港新界屯门大兴行动基地。约晚上9时,大约200名示威者在良运街近大兴行动基地集结,有人向警方大喊侮辱性言词,又以激光照射负责看守大兴行动基地的警务人员。有示威者拆除行人路铁栏及架设路障,更干扰交通灯。其后警方于震寰路开始进行扫荡,并进入建生邨商场,期间截停及拘捕何明轩。
警员追捕示威者并进入兆轩苑逸生阁大堂时,截停及拘捕陈家朗。而14岁男生则在良运街近灯柱FA2595被警员截停及拘捕。而被告李志斗在屯门建生轻铁站附近未能向警员出示身分证而被捕。
案件编号:DCCC 28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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