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25亿瞒港存款 中人寿前董事长判死缓

2023-09-13 00:00

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被判死缓。
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被判死缓。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被控受贿3.25亿(人民币,下同),隐瞒香港存款5642万,昨天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法院称,王滨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是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因此免死。

王滨去年1月落马,成为2022年落马的首只「金融虎」。《财新周刊》报道,其问题主要出在主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下称太平集团)等时期的经历。王滨长期浸淫于香港资本市场,和不少港股「炒家」多有交集,上下其手,包括借黑龙江同乡张伟之手,百亿买入北角商厦作为太平集团的香港新总部,给太平集团带来数十亿元,甚至有传两三百亿元亏损。这黑洞无法掩盖下去,引发有关人士对王滨的实名举报。

太平集团是中国唯一一间管理总部在境外(即香港)的副部级中管金融企业。王滨2012年出任太平集团董事长,2018年接掌中人寿。
5642万元存亲属在港户口

济南市中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滨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董事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25亿馀元。

2012年1月起,王滨违将共计折合5642万多元人民币的外币,存入其亲属在香港开立的银行和证券帐户,隐瞒不报。

法院认为,王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其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是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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