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纪「加辣」 禁阅严重政治问题资料

2023-12-29 00:00

山西大同街头,民众经过反腐宣传栏。
山西大同街头,民众经过反腐宣传栏。

中共中央前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多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包括「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等,并首次将贯彻中央决策「只表态不落实」的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升级到「违反政治纪律」。

《条例》第51条列明: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座谈会等「公开发表违背4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处分。
包括书籍视频  最严重撤党职

「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以上内容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同样会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条例》在总则中还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

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这是中共18大以来第3次修订党纪条例,中纪委昨天发文指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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