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残杀同窗3少年或判刑

2024-03-23 00:00

应勇(左一)日前在宁夏调研。
应勇(左一)日前在宁夏调研。

内地频传青少年严重欺凌乃至杀人案,「邯郸少年遇害案」更震惊全国,让未成年人刑责问题成舆论热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近日表态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未成年人犯严重罪行要追究刑事责任。有律师评论指,「邯郸少年遇害案」很有可能成为刑法刑事年龄下调后的首个追溯个案,3名已满12岁的施害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应勇周三至周四(20日至21日)到宁夏固原、银川进行调研时发表讲话,强调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还指示,要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联同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去年未满16岁罪犯约1万人

根据最高检公布,近年内地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2023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

内地近期更先后揭发多宗青少年刑事案件,河北邯郸一名13岁王姓少年本月10日被害,涉嫌杀害他的是3名未满14岁的同班同学,手法之残忍震惊全国,死者脸部大概有10处刀伤及钝物造成的伤口,面目全非。警方表示,初步认定是有预谋作案,3疑犯曾分2次挖掘废弃大棚、掩埋尸体。

陕西、湖南等地被爆出多宗霸凌案件,陕西神木市前日发布通报,8名未成年人对2名未成年人在母婴室里进行殴打;湖北绥宁县早前被爆一名初二学生,2021年时带头将另一个寝室的女孩衣服脱光施暴。上述案件引发舆论热议未成年人是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内地2021年将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由14岁下调为12岁,即12岁以上的少年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已满12岁不满14岁的青少年,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罪行,需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需负刑事责任。「邯郸少年遇害案」中行凶者为3名已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律师岳屾山表示,最高检的发声意味着「邯郸少年遇害案」很有可能成为刑事年龄下调后的首个追溯个案。

澎湃新闻发表评论指,最高检的表态重申了法律常识,「亮出了那把悬在年满12周岁行凶者头上的法律之剑,以法之名保护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利益」,评论亦指「法律首先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而不是让『未成年人』成为行凶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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