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涉串谋欺诈申终止聆讯

2024-05-03 00:00

77岁詹培忠被控串谋欺诈罪。
77岁詹培忠被控串谋欺诈罪。

立法会前议员詹培忠及其子詹剑仑遭廉署检控,指两人在配售上巿公司可换股票据时,串谋他人隐瞒秘密「买壳」协议,诈骗该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及联交所,涉约4200万元犯罪得益。詹氏父子否认两项串谋欺诈罪,同案65岁女子否认「洗黑钱」罪,昨于区域法院受审。詹氏父子向法庭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詹培忠出庭供称聆讯对其不公,称自己2020年收到证监会信件指「无嘢指控」,没有预料到廉署会插手,又称中风致使行动不便「侵蚀我工作嘅精神同时间」。下周一裁决。

被告为77岁詹培忠、52岁詹剑仑及65岁王蓓丽。詹氏父子昨向法庭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詹培忠昨接受控方盘问时,同意他在2016年10月曾接受证监会调查,亦在2018年与廉署进行会面。詹称证监会在2020年3月5日已发信表明完成调查及不会起诉,而他在2016年中风以致行动不便,「侵蚀我工作嘅精神同时间」,证监会表示不会控告后,他便不怎么理会及没有保存相关资料纪录,自言「掉以轻心」没料到廉署「插手」。
称没预料廉署「插手」

控方问起,詹培忠有否接触过吴良好及邀请对方作证。詹培忠称曾透过律师联络,惟遭对方婉拒,因吴是全国政协常委,工作繁忙。法官练锦鸿追问两人是否朋友,有否私下问过。詹培忠承认自己有亲自问过。

詹培忠又称自己卖股已遵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申报,毋须向上巿公司交代;控方未待案件审结便冻结他的东亚银行户口,亦使他无法得到正常审讯;加上同案被告48岁马钟鸿潜逃,辩方失去盘问马的机会。

辩方陈词指,控方有计划地延误拘捕詹培忠,因不欲「打草惊蛇」。控方否认延误,指案件涉及大量人物和文件,加上涉案被告是立法会前议员及其儿子,不是轻易的事。

代表詹培忠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昨午陈词时,指同案已潜逃的被告马钟鸿在2021年9月因非法入境而被入境处羁留,廉署仍未就本案拘捕詹培忠,直到法庭在同年11月19日处理马的保释申请,廉署当日才作出拘捕,这并非巧合。

控方资深大律师谭耀豪陈词指,案件涉及复杂的资金流向、大量交易及中港两地因素,辩方未能证明控方有计划延误检控。

詹培忠及詹剑仑被控2项串谋欺诈罪,指两人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串谋马及其他人诈骗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会和股东及联交所,即隐瞒马与两人达成协议,马向詹培忠支付2.1亿元以控制70%至75%已发行股本;使亚洲资源董事会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换股票据,增加全部已发行股本,促进上述非法协议的执行;相关可换股票据可换取的股份,占当时已发行股本约566.67%;及虚假地表示董事或股东在该可换股票据协议并无重大权益。王被控「洗黑钱」罪,指她与马在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明知仍处理4200万元可公诉罪行得益。

案件编号:DCCC 4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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