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库存制明生效 势助回购
2024-06-10 00:00正当本港上市公司纷纷回购之际,库存股份机制将于明天(11日)正式生效,令到回购成本更低、运作更具弹性。市场普遍认为,新规则有助刺激上市公司加大回购力度,以及带动更多中小型公司参与回购。不过,亦有证券界人士指出,市场参与者需要时间了解新规则条款,料机制运作初期,反应未必很热烈。
港股企业今年回购有上升趋势,根据万得数据显示,截至本月4日,今年内共有168间公司实施回购,回购金额近900亿元,按年增加逾1.7倍。
议员指有利企业长线营运
在即将推出的新机制之下,上市公司被允许以库存方式持有回购股份,不一定像以往盘、回购股份要强制注销。新机制令上市公司处理回购股份时更具弹性,也可省去注销回购股份涉及的手续成本。不过,新机制亦有为持有及卖出库存股份设有多项限制,包括库存股份在回购的30日内禁止出售,以及出售库存股份后,30日内禁止再度回购。此外,在拥有内幕消息、公布业绩前30天,或明知交易对象为核心关连人士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亦不能出售库存股份。
新机制获市场普遍支持。金融服务界立法会议员李惟宏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库存股份机制是获政府、港交所及业界广泛支持的措施,有助增加港股流动性。他又说,上市公司为彰显对业务前景有信心,在本身股价低迷时乐于出手回购,而库存股份机制生效之后,将有助刺激上市公司加大回购力度,带动市场气氛。当市况好转,股份回归正常估值之后,上市公司又可出售库存股份,以赚取理想回报,他形容这有利上市公司长线营运。
富途证券香港首席分析师陆秉钧指出,处于港股通入选边缘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较大型上市公司更关注股份注销成本,新机制或让这些中小型公司相对更有动力进行回购。他还说,虽然新机制有不少好处,但上市公司和证券商都需要时间来适应新规定,预计实施初期,市场对于采用新机制的反应未必很热烈。
需时适应 初期或偏淡
资料显示,现时逾90%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是在允许持有库存股份的百慕达、开曼群岛、日本、中国内地、新加坡、英国及美国等司法权区注册成立,这些司法权区的公司法一般不限制库存股份的用途。
香港原有法规是不允许库存股份的存在,即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必须尽快注销。不过,为了提升本港上市制度竞争力,港交所去年提出上述库存股份机制,并在今年4月中发表的谘询总结当中,正式公布在本月11日落实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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