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文游德康郭启安胡雅文获委原讼庭法官
2024-08-09 00:00司法机构昨宣布区域法院法官梁俊文、游德康、郭启安及胡雅文,获特首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将于今日起生效。
另外,负责审理《立场新闻》煽动文章案的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今年届65岁退休年龄, 根据今年5月24日政府宪报文件所指,行政长官李家超已依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行使《区域法院条例》赋予的权力,延长郭伟健任期1.5年,其现行任期为今年5月15日至明年11月14日。
郭伟健任期延长1.5年
法官郭伟健生于1959年,于1982年取得大律师资格及1992年加入司法机构担任裁判官。他近年曾审理「羊村」绘本案及《立场新闻》煽动性文章案,在前案裁定涉案言语治疗师总工会5名骨干成员罪成及判囚19个月,后案则多次押后裁决、现排期本月29日裁决。
而《区域法院条例》订明,当法官已届退休年龄后,如有案件正在审理,可按情况所需继续留任,以使该法官能就宣告判决,但法官的延任任期总计不得超过5年。
法官胡雅文生于1966年,1988年在英国泰晤士河谷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在1998年出任裁判官及至2012年获委任区院法官。她曾审理「维园8.18流水式集会」案,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成;及在前年曾处理吕世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案,并判处吕入狱5年。
法官游德康生于1967年,1994年在英国、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自2002年起出任裁判官及于2009年获委任为区院法官。他曾处理「12港人」郑子豪及廖子文偷渡潜逃和管有汽油弹两案,并判处两人监禁31个月。
法官郭启安于1989年获大律师资格,至1997年出任裁判官及在2012年获委任为区院法官。
法官梁俊文生在1991年获取大律师资格,及至2007年起出任区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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