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贡区男教师 涉性侵中学女生

2024-09-07 00:00

教育局的《教师专业操守指引》列明,不论是否在学生的同意下,教师都不应与学生进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动或性接触。
教育局的《教师专业操守指引》列明,不论是否在学生的同意下,教师都不应与学生进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动或性接触。

教师专业操守备受社会重视,惟近日传出西贡区一间中学发生男教师涉嫌性侵犯女学生的事件。女事主称事发时与该名男教师去到他的家中,其后遭对方性侵,事主当时年满16岁。教育局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涉事学校已通报教育局并提交报告,教育局正跟进有关事件,若发现有教师违反专业操守的情况,定会严正追究。有资深教师认为,师生相处应「合乎情,止乎礼」,教师不能运用个人形象和权力令学生仰慕自己,学生如遭性侵犯亦应即时求助。

近日网上流传一则贴文,一名女学生报称在2022年12月参与学校的升中资讯日后,与该校一名年过30岁的男教师聊天,言谈间教师关心她的状况,她形容「好似可以弥补细个失去父亲的心结」,并乘对方座驾离开学校,一同午膳。
网上控诉遭触摸私处及亲吻

其后,该学生提出到男教师家中休息,男教师先拒绝后再答允,抵达后学生提出独自到床上午睡,惟教师叫醒她后触摸其私处及亲吻。该名女学生表示,当时因不懂得如何反抗和感到害怕,而默许对方的行为,未有明确拒绝,男教师亦多次提醒她不能公开事件,「如果唔系,我下年就不在这里教了。」她称,事发后曾向警方求助,「好记得当时警方同我讲告唔入呢位老师嗰阵,我个心即刻好沉重。」直至现时,她表示仍感到痛苦,更透露轻生的念头。

据指涉事中学为位于将军澳的张沛松纪念中学,本报日前就事件致电及以电邮向学校求证是否属实,如属实校方对涉事教师有何处分等,至昨晚截稿前仍未获校方回覆。本报亦就事件向警方查询,正候回覆。

教育局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涉事学校已通报教育局并提交报告,正跟进有关事件,若发现有教师违反专业操守的情况,定会严正追究。教育局重申,十分重视教师专业操守,严重的个案会考虑取消其教师资格,不得在学校任教。

根据教育局发出的《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教师不应与学生约会或单独处于隐蔽的地方;不应与学生有任何超越师生关系的交往;也不应对学生作出涉及性骚扰的行为,以及不论是否在学生的同意下,与学生进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动或性接触。社会福利署统筹制订的《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多专业合作程序指引》亦订明,虐儿泛指对18岁以下人士作出损害他们身心健康的行为,而性侵犯是虐儿的类别之一,在性侵犯事件中,侵犯者亦包括与被侵犯者之间有权力差异的人。
教界:如遭性侵犯应勇敢求助

教育工作者工会创会主席黄建豪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倘事件属实,「该教师不适合做教师,亦有失教师应要持守的底线。」他形容涉事教师的行为轻率和卤莽,有失教师的专业操守。他指教师不能运用个人形象和权力令学生仰慕自己,双方相处应「合乎情,止乎礼」,对话时用字不能过分亲昵,课后补课亦宜在校内有闭路电视的地方、小食部等进行,「保障学生亦保障自己」,同时避免过分照顾个别学生。

黄建豪认为,学生如遭性侵犯应勇敢地即时寻求协助,学校一般会与校董会协商,要求涉事教师即时停职,并通报教育局和展开调查,如发现事件属实,会即时解雇涉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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