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担心国安法?港专校长陈卓禧:不用惊 法治在大厅

2022-01-06 13:16

二○二二年新年伊始,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新年到处新气象,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在议事厅内的国徽下和国旗区旗前正式宣誓就任,多所大学在元旦举行了升旗礼,各区处处都见到鲜艳的国旗在校园内迎风飘扬。

按规定,各中小幼学校自元旦起要在上课日升挂国旗,每周举行升旗礼。大专院校方面,教育局在上周四发了通告,指出上课日及重要节日升挂国旗,每周举行升旗礼、奏唱国歌是「最低要求」,限时要求各院校提交落实计画。综观世界各国,学校悬挂国旗唱国歌,藉此对青少年进行国民教育是应有之义,港英时期官校的课室内还悬挂英女皇肖像,港专的前身就是因为不肯将悬挂的五星旗换下改挂英国国旗而被港英政府取消津贴。

不过,坊间现时流传不少对国旗国歌法以至国安法的误解,最普遍的是「不知法律界綫何在」,担心误堕法网,形成一种「动辄得咎」的恐惧气氛。笔者多次遇到教育同工询问,学生在作业内引用了某些材料、在歌唱比赛唱了某首歌、图书馆买入了某本书,或者在升国旗奏唱国歌时没有站好,会否犯法?

笔者认为首先从教育角度考虑。学校不是执法机构,但我们负有教育学生遵法守纪的神圣责任。一如伤人和偷窃是刑事罪行,校园内吸烟也属违法,但学生打架、擅自拿了同学的物件以至在厕所吸烟,日常多见,教育界同工都有专业判断,在甚么情况下进行教导或纪律处分,甚至报警处理。这些习惯对国旗国歌和国安法也适用。

至于对因言论而违反国安法的担心,大家可多了解法治的原则。至今未有一宗老师或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违反国安法的案件,即使最近的案件,法官判词或警方在拘捕疑人时的解说,都清楚说明犯法的行为证据,以及这些证据所显示的犯罪意图。简单地说,一次无心之失,控方难以毫无疑点地证明疑人的犯罪意图,只有刻意地不断重复或以不同方法去达成某一犯罪目标,才有机会罪成。

李香琴在剧集中的金句:「唔使惊,嫲嫲喺大厅」,或者可以借来一用。香港的法治体系对无辜者的保护相当健全,真诚教育的同工不用惊。

电邮:[email protected]

陈卓禧
作者为香港专业进修学校及港专学院校长,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逾二十年。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2022年1月6日教育版专栏「校长有情」,原文标题为〈「不用惊 法治在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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