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杨岳桥提域外法权议员法案 寻求直上大会首读

2019-05-21 14:55

杨岳桥昨日提交域外法权议员法案予立法会主席。
杨岳桥昨日提交域外法权议员法案予立法会主席。

政府昨日宣布决定绕过法案委员会,将修订《逃犯条例》草案直接提交立法会大会二读。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昨日亦向立法会主席提交《侵害人身罪(修订)(域外法律效力)条例草案》的议员法案,申请豁免事务委员会讨论的程序,将议员法案直接交付大会首读。

杨岳桥表示,由于保安事务委员会议程密集,未必能及时安排会议完成谘询程序,加上台湾杀人案主犯陈同佳可能在今年10月获释,为免疑犯逍遥法外,应从速进入立法程序。

杨指出,对比保安局对与引渡相关的法例进行大幅度修改,乃至准许特区政府应中国内地要求,移交被内地部门追缉的疑犯,以致引起香港市民对有可能被移交至法治不彰之地的恐慌,议员法案引起的争议明显较低,亦更务实可行。

同时,鉴于保安局局长已将政府法案直接交付大会恢复二读,杨岳桥对政府绕过法案委员会审议程序的做法表示遗憾。他谴责政府对13万人上街以及商界屡次警告充耳不闻,完全不理会社会上的广泛忧虑及恐慌,缺乏对民意的承担。他促请政府接纳议员法案,并呼吁其他立法会议员支持。

杨岳桥列出其提交的议员法案重点:

1. 扩展香港法院对杀人罪行的管辖权,赋权香港法院审理香港永久性居民即香港居民在境外涉嫌杀人的案件。

2. 杀人不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香港还是海外,均属严重违法行为,议员法案不会使过去合法的行为变为犯法,而仅在程序上扩展香港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具追溯力,亦符合《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第12条有关追溯力的规定。

3. 回应律政司司长对于议员法案追溯力的质疑,议员法案跟政府法案一样,都是程序上的修订。政府法案修改引渡法例,允许特区政府就逾1年前发生的台湾杀人案,将疑犯移交到一个在案发时特区政府无权引渡疑犯至当地受审的地区,和议员法案在追溯力上面对的法律挑战实属同样。既然面对的法律挑战是一样的,政府却采用最具争议性以及最为公众抗拒的方案,令人怀疑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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