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燶股图揽妻儿烧炭 廉署前主任认罪押后判刑
2019-05-27 11:33
廉政公署前高级调查主任离职后「炒燶股票」,欠下近700万元巨债而无钱交租养家,前年10月更意图烧炭自杀,盼妻儿可藉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过活,幸得住宅保安员及时揭发,一家四口均无生命危险。前主任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为危害生命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及两项虐儿罪,法官押后判刑至下月18日以待索取报告,期间被告还柙看管。
案发于前年10月30日凌晨时分。案情指,报称无业51岁被告翁志伟在观塘月华街「观月·桦峯」的寓所内,趁30岁妻子及一对5岁的孖仔熟睡时烧炭,此前并无留下遗书。被告吸入一氧化碳昏迷送院救治,留院3日后出院,其妻儿则无大碍。
控方透露,被告有大学学历,过往并无案底,在1994年加入廉政公署,其后因私人理由离职,辞职前的职级为高级调查主任。辩方补充指,被告离职后转为私人投资者,却失败收场。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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