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不安全激光笔 零售商被判罚款5000元
2019-05-29 15:33
一名零售商因供应不安全激光笔,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 及其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共被判罚款5000元。
海关人员早前进行试购行动,从一间零售店铺购买两款激光笔进行安全测试。经测试后,证实该两款激光笔没有装配相关安全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装备,包括信号警告装置及光束终止器或衰减器。此外,该两款激光笔只附有英文使用警告。
海关提醒市民,由于该类激光笔所发出的光束有机会损害眼睛和皮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让激光笔照射出的光点射向眼睛。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