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天气」后复课安排 教育局:学校应尽早谘询教职员意见
2019-06-04 22:27
劳工处日前公布最新《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列明如超强台风引致公共交通服务严重受阻、广泛地区水浸、严重山泥倾泻或大规模停电等,政府或在八号台风警告改为三号台风警告前,宣布「极端情况」,除了与雇主订立有上班协定的必要人员外,雇员在「落波」后两小时内,毋须立即启程上班。
对于「极端情况」会否影响学校复课,教育局昨回覆本报指,当局已与天文台建立通报机制,通知学校遇有热带气旋及持续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采取的相关安排,学校亦须就停课安排制订应急计画。当局呼吁学校因应《守则》修订,应尽早就超强台风后受「极端情况」影响的上班及复工安排,谘询校内教职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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