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内地酒店房非礼15岁女同学 国际学校男生否认控罪
2019-06-17 16:40
就读国际学校的17岁男学生,于去年年初参加学校苏州游学团时,涉嫌在酒店房内非礼当时15岁的女同学。由于港人在外地作出性侵犯儿童的行为,也归香港法网规管,男学生事后被控两项非礼罪。被告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所有控罪,案件将于8月5日作预审,并排期于9月4日开审,审期一天。
两项控罪指,罗姓被告涉嫌于2018年1月31及2月2日,在中国苏州希尔顿逸林酒店房内猥亵侵犯15岁女子X。
控方今为事主申请特别通道及以屏风遮挡作供,辩方就特别道通申请没有反对,但就认为被告需观察事主作供时的神情从而作出指示,对此有所反对。但裁判官认为可透过单向式视像镜头解决此一问题,最终批准事主可以特别通道出入、以屏风遮挡作供,但被告可透过视像观看事主作供情况。
《刑事罪行条例》第153P(1)条例列明,任何香港永久居民或常居于香港的人士,在香港以外地方,对未满16岁儿童犯上性罪行,包括强奸、肛交、非礼及非法性交等性罪行,也属违法。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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