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案】控方大状:冯陈越回避越欲盖弥彰

2019-06-18 10:40

控方大状指冯指初识陈时不知她是公司董事,説法荒谬亦不合乎逻辑。资料图片
控方大状指冯指初识陈时不知她是公司董事,説法荒谬亦不合乎逻辑。资料图片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贪渎职案,控方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今在区域法院进行结案陈辞称,冯陈在案中刻意地声称不知道双方的身分,二人在公务上往来故意distance 对方,冯陈「越回避、越欲盖弥彰」。

控方指冯永业身为高级政府官员,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接受利益的。

控方指冯陈否认知悉各自在政府及港联的职位,冯解释指,他知道陈在港联直升机任职,但一直以为她只是「睇数」的会计人员,不知她是公司董事。但这説法不但荒谬亦不合乎逻辑。 冯供称曾于2004年为陈物色三项物业,若陈只是其口中的会计人员,凭甚么可在短时间内买下三项物业并有能力供楼。 他对此只称:「我唔知佢供唔供得起喎,对唔住。」冯重申,陈向他称会自行处理买楼及财务事宜,着他只需专心拣楼。冯称不知陈有多少钱,亦不知其金钱来源,更指认识陈时,不知她是何鸿燊三太陈婉珍的胞妹。

冯作供指跟陈相恋近一年半后始知她是港联的执行董事,甚至后来陈晋升为公司行政总裁,亦没有向他透露。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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