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就6‧12警民冲突事件 投诉警察课收34宗投诉涉殴打滥权
2019-06-18 17:40
警务处监管处处长刘赐蕙在监警会公开会议上表示,就6月12日下午发生的情况,警方在当日下午3时30分宣布是「暴动」情况,警方是根据《公安条例》,以及基于当时情况及事实为基础来作界定。
警方表示,就上周举行的公众活动,截至昨日,投诉警察课收到34宗投诉,当中16宗为须汇报投诉,以及18宗须知会投诉,涉及殴打、行为不当、无礼、滥用职权和疏忽职守。
另外,警方昨日亦接获监警会转介,有关记者协会27宗涉及殴打及滥用职权的投诉。
监警会主席梁定邦表示,过去两周密切关注就反逃犯条例修订的事态发展,认为警方有诚意处理投诉,但强调需要观察究竟能否实践。他又指,监警会是以民事标准处理投诉。
而监警会秘书长俞官兴说,需要大量时间识别被投诉警员,又指即使拍到影片,当事人亦未必能认出涉及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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