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名二胡大师宣传演奏会 音乐艺术学院董事认违商品说明条例

2019-06-19 17:32

被告欧阳咏琴。陈紫君摄
被告欧阳咏琴。陈紫君摄

国宝级二胡大师王国潼及其儿子「二胡王子」王憓去年被盗用衔名及肖像,为一场讹称由「法国五月」支持举办的「香港音乐艺术学院艺术家学部室乐演奏会」作宣传,二人揭发事件后向海关举报。涉案香港音乐艺术学院董事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两项提供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服务控罪,并一同代表其学院承认两项相同。案件押后至下月10日裁判,以待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

被告求情透露自己负责古典音乐圈工作,香港音乐艺术学院为慈善机构,故她虽为学院的董事,却无收入,靠过往积蓄生活。她称学院于2017年曾和「法国五月」合作举办过2场演奏会,惟今次遭「法国五月」拒绝。后来被告的朋友告知被告他能安排联络二胡演奏家,故被告将相关事宜交予对方处理,指自己只负责西洋音乐家的事务。被告在没有向王国潼及王憓确认有否签署合约下,在网上下载二人的相片放在宣传海报上。被告承认自己没有找王憓确认合约是其的疏忽,但被告称自己不认识两位二胡演奏家,该联络事宜是由赞助商负责,而自己知道二人不会出席演奏会时,已于演奏会前一日通知文化中心取消该节目,更表示会退款。惟吴蕙芳主任裁判官不接纳其说,坚持被告作为节目策划人、学院唯一的负责人,一定要亲自与表演者相谈,认为被告的说法「逻辑上讲唔通」,又斥责被告:「好大胆!」

被告又称合作计划被拒后,她曾与「法国五月」主管开会,在会议上,主管向她表示她能够将相关演奏会的海报摆放于「法国五月」演奏会现场的前台上。官听罢后斥:「我唔信!点可以咁儿戏!你系董事,又系策划人,有过经验,你头先讲嘅嘢逻辑上冇可能!而家唔系搞派对(party)呀!」

48岁被告欧阳咏琴,报称音乐家,控罪指她于2018年4月30日至6月1日期间,向消费者虚假地宣称两场于2018年6月1日和6月2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音乐厅举行的演奏会,是由「法国五月」支持,又宣称6月2的演奏会表演者为二胡大师王国潼和王憓。

法庭记者:陈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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